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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湖北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08月07日作者:

湖 北 省 律 师 协 会

鄂律字[2006]10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律师

电视辩论大赛湖北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将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根据全国律协的赛程安排,8

月22日至9月2日,湖北省律师协会与湖北电视台将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湖北赛区选拔赛

”,遴选选手组建湖北代表队参加全国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通过电视辩论赛的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展现我省律师的精神风貌、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

推动我省律师的文化建设和业务发展,注重贴近时代,反应人民的需求,强化律师“服务发展、执业为民”

的执业理念,树立我省律师行业良好的专业精神和社会形象。

二、参赛形式

参加本次大赛按团体队形式参赛,各市、州限报一个队,武汉市可报两个队,省直律师组一个队,每队限报5

人(一名领队、三名选手、一名替补选手)。参赛选手必须为执业两年以上的律师,年龄不限。正式上场参

赛的三名选手中需至少有一名女律师。本次大赛团体队选手统一称谓XX队1、2、3号选手。

三、比赛安排[NextPage]

本次比赛在武汉举行,分初赛与决赛,初赛由每队抽签决定对手,按比赛得分取前4名参赛队进入决赛,然后

抽签决定对手。决赛共两场,按比赛分数决定名次。

四、大赛奖项

1、团体奖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名

2、最佳辩手奖3名;最佳风采奖3名;最佳专业知识奖3名

3、最佳组织奖4名

以上奖项发奖牌和证书

五、费用

各队在本地的活动费用及进汉参加比赛的交通费用由各地市律协负责,在汉参赛的食宿费用由省律协承担。

六、报名要求

1、本次比赛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各地必须在7月10日前决定是否组队参赛,并将决定通知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徐葵

电话:027-87238566

邮件:ywb@ctlawyer.cn

2、各队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报名时需填报《第二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参赛报名表》

七、比赛规则、章程及其他事项随后及时发给各队

                                           二○○六年七月四日

附:第二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参赛报名表